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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KTV包厢里传来稚嫩的童音 未成年人娱乐场所练歌现象调查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zyx19981111    时间: 2014-8-6 13:49
{淡定}
作者: 吴润晨曦    时间: 2014-8-9 23:08
{不要}
作者: 五官Cospay    时间: 2014-8-11 10:26
支持一下吧,确实是不错的贴子{暴怒}  
作者: 懒人星球    时间: 2014-8-23 06:37
{看看}纯属路过!
作者: weitaijin    时间: 2014-8-25 06:12
这些就是现在的生活吧   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现在很多地方都以KTV为娱乐主了    TKV到处可见了
作者: xlj002061    时间: 2014-8-29 15:40
{不要}
作者: 408281858    时间: 2014-8-31 14:07
@,@..是什么意思呀?{你牛}  
作者: yywwll2006    时间: 2014-9-2 05:13
{抓狂}
作者: 想去看你    时间: 2014-9-8 23:04
[怕怕]吓死我啦~
作者: 小不点    时间: 2014-9-13 08:41
{什么}
作者: 杜拉拉    时间: 2014-9-15 20:50
支持. [伤心] [大哭] [救命]   
作者: 人中的鱼类    时间: 2014-9-20 22:50
标题: KTV包厢里传来稚嫩的童音 未成年人娱乐场所练歌现象调查
 5岁小男孩,会唱一百多首情歌,而且唱得很不错,被他父母的朋友戏称为“情歌王子”。这个“情歌王子”的歌艺可是在KTV“练”成的。如今,这5岁的孩子是不喜欢唱儿歌,不喜欢上课,就喜欢到KTV唱情歌,这是他的家长始料不及的……
  现象
  5岁小男孩成了“情歌王子”
  5岁“情歌王子”的小名叫牛牛,家住柯城区斗潭社区。牛牛有着白白的皮肤,大大的眼睛,一个长得比较帅气的小朋友。
  昨日,在牛牛的家中,他拿着麦克风,对着家中电视机播放的卡拉OK带唱起了张信哲的《爱如潮水》。牛牛唱完《爱如潮水》之后,又来了一首刀郎的《情人》……
  听着牛牛用稚嫩的声音熟练地演绎着一首首情歌,再看看他颇有些明星范的台风,记者的心中有新奇感也有其他的一些滋味。
  牛牛的爸爸张先生说:“我和一帮朋友喜欢到KTV去唱歌,我几乎每次都带儿子去,他去的次数多了,先是学会了几首情歌,后来还到电脑上学歌。我儿子学得还真快,到了KTV包厢里,经常和大人抢话筒,唱不够啊。有些时候都深夜11点多钟了,他还是不想回家呢!”
  按照张先生的原先意图,是想让儿子通过唱情歌多认识字,在娱乐场所长长见识,锻炼下胆量等等。后来,儿子胆量是有了,也“长见识”了,但不喜欢唱儿歌,不喜欢上课,就喜欢到KTV唱情歌,而且在穿着上也知道要“洋气”要“潮”了。这让张先生始料不及。张先生说:“我没有想到儿子会变成这个样子,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
  记者曾和同学、朋友到KTV唱歌多次,一些同学、朋友也会带着读小学或者幼儿园的孩子去唱歌。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KTV工作人员介绍说,现在很多初中生和高中生喜欢在假日的白天去KTV,因为白天比较便宜,多的时候一天有十五六个人来唱。
  像牛牛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了KTV的常客,而且学会了这么多的情歌,到底好不好?前两天,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,他们认为未成年人被父母带到KTV唱歌有利也有弊,但还是反对的占大多数。
  观点对对碰
  “利”:可以让孩子多方面得到锻炼
  柯城区实验小学老师郑俊说:“偶尔去一下还是可以的。比如家庭聚会、孩子的生日聚会等等,这样可以让孩子体验生活,积累一些生活经验,扩大知识面。但经常去就不好了。”
  在柯城区信安街道斗潭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王郦认为,KTV也是社会的一部分,让孩子去见识见识,感受下还是有必要的。毕竟现在年代不一样了,孩子的童年和自己的童年肯定是大有不同的。如果孩子连KTV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话,会落后于其他去过KTV的孩子。
  常山紫港中学老师唐庆彪表示,从利的方面看,未成年人可以通过KTV丰富课外生活,培养交际能力。
  市区一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的市民则说:“孩子唱情歌其实也没关系,反正他们也不懂爱情是什么,唱歌的同时多认识几个字,还可以培养孩子的音乐素养。”
作者: dddlovezjj    时间: 2014-9-27 16:34
[服了]已阅!
作者: soulleaves    时间: 2014-9-29 22:28
{:呀呀:}  
作者: 球球lakers    时间: 2014-10-1 22:44
[吐血]支持楼主!
作者: 风信之子    时间: 2014-10-3 18:46
{不要} {吓到} {喷血}  
作者: cloud(雲)    时间: 2014-10-3 22:55
{:可怜:}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作者: 夜风    时间: 2014-10-11 19:41
回个帖子,下班咯~

作者: qiqi000000    时间: 2014-11-22 12:14
求您了,给个机会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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